2012年4月12日 星期四

糾紛房客自保靠3招


租屋鬧糾紛房客自保靠3招

工商時報【記者黃惠聆╱台北報導】
全台主要縣市租屋戶數共32萬1,126戶,和房東發生爭議時該如何捍衛自身權益?好房網表示,房客有3招可以自保,包括先在契約明列、入住先拍照以及聯繫用簡訊等。
根據好房網統計,去年台灣最常見的租屋糾紛以「設備修繕」占最大宗,例如熱水器、燈泡壞掉等小維修的費用,到底該由房東還是房客來支付,往往成為兩造爭執的來源。
好房網建議,雙方可在房租契約中事先約定載明,一旦有發生那些項目的費用,由房客先行支付,再憑藉收據向房東請款,或者雙方可以就如何處理相關問題在契約中明訂,以免日後雙方發生了爭執,房客的押租金動不動就被房東扣錢。
針對租屋族修繕費誰付的問題,好房網提出房客自保3步驟,除了針對房屋設備及物品修繕事先條列在雙方契約,以釐清責任歸屬,例如馬桶、地板維修等,第2步是房東、房客都可以交屋入住前先清點及拍照。
至於第3步,則是如果要告知房東修繕或是退租時,除了用電話聯絡之外,最好能加發簡訊或電子郵件,明確告知需求。
除了設備修繕爭議,房東可能常威脅扣押租金、或者潛入房間檢查、或突然要房客搬家,都可能讓房客很困擾。
法界人士表示,房東一旦將房子出租,就不可以擅自進入房客的住所,否則在未經房客同意下進入房間內,房東已經犯了「強制罪」,房客依法可提出告訴。
房仲業也表示,在和房東簽約後,房客可以自行換新鎖,以維護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