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31日 星期四

童命案二審逆轉 劉金龍死刑改判30年


童命案二審逆轉 劉金龍死刑改判30年

新店毒蟲虐童命案,經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出現逆轉結果。原本一審被重判死刑的毒蟲劉金龍,現在改判為有期徒刑三十年、原本無期徒刑的周健輝改判為二十年。死者家屬聽到判決結果,痛批台灣司法已死。
(潘千詩報導)
王昊姑姑王薇君一聽到二審的判決結果,崩潰痛哭,她痛批台灣司法已死。
四名被控虐殺王昊的毒蟲,經高院審理後,合議庭認定,劉金龍等人雖然餵食王昊毒品致死,應只構成傷害致死罪,畢竟沒有證據證明他們有殺人故意,原審不察,所以認定觸犯殺人罪,而且審理期間,被告已向被害人家屬鞠躬道歉,展現悔意。因此二審出現逆轉,一審被判處死刑的劉金龍,現在改判為有期徒刑三十年;至於被判無期徒刑的周健輝,二審也改判為二十年、許冠雄改判為九年、鄭勝峰則維持十四年。
新北市新店區前年十一月初傳出虐童致死案。三歲不到的王昊當時全身是傷、牙齒斷裂且渾身瘀傷、挫傷被放在慈濟醫院,經新店分局介入調查發現,是男童的母親委託四名毒蟲劉金龍等人幫忙帶孩子,結果卻嫌男童哭鬧很吵,一度以尖嘴鉗拔指甲、鐵鎚敲腳趾等各種方式將王昊凌虐致死。台北地檢署去年初將四人求處極重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