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30日 星期五

出異議就是同意? 彭龍三:


爭議三/沒提出異議就是同意? 彭龍三:王家始終沒簽同意書

中國時報【陳芃、林佩怡╱台北報導】
文林苑都更案過程中,王家人並未提出異議,僅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市府停止執行拆屋,遭法院駁回聲請;王家人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最終裁定上訴駁回。對此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理事長彭龍三說,沒簽同意書卻要被認定同意,非常可笑。
王家人曾說,建商在都市更新事業綱要和都市更新計畫兩階段的公聽會時,刻意忽略通知王家,直到權利變換階段才通知王家,疑似違反程序,況且他們也都沒收到公聽會的通知書。但最高行政法院裁定書指出,公聽會通知信送達後,就已產生效力,王家人是否參加公聽會是自己的權力。
最高行政法院裁定書指出,市府要求王家人搬遷,但當時王家人沒有提訴願,就不可提行政救濟,因此,事後王家人向法院聲請暫緩執行拆遷,已經「於法不合」;台北市都更處也說,這個案件只要放棄救濟程序,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即會決議維持原核定計畫內容。
彭龍三則認為,王家雖未正式向市府提出異議,但一開始就已向建商表明不願意參與都更,才會從頭到尾都沒簽下事業計畫同意書、參加公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