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31日電)遠雄董事長趙藤雄被控在八德合宜住宅案行賄,遭法院裁定新台幣500萬元交保。檢方指控,趙藤雄曾向部屬稱「這款的以後最好是用錢解決啦」,懷疑遠雄長期行賄公務人員。
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八德地區合宜住宅標案是位於桃園縣變更八德細部計畫案內的住宅區,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為取得標案,得知學者蔡仁惠與標案主持人葉世文熟識,於是指示承辦該案的專案經理透過蔡仁惠為白手套,居間行賄葉世文,取得標案。
檢方訊後向法院聲押葉世文、趙藤雄、蔡仁惠及遠雄副總經理魏春雄。葉、蔡遭法院裁定羈押,趙、魏分獲新台幣500萬元、10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