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去年六月,一名高姓女樂師到北市殯儀館參加公祭,卻在取票口衝破柵欄,撞上一家三口導致一死兩傷,法庭上他跟法官解釋,不知道當時穿的高跟鞋的那隻腳是採到剎車還是油門,直到法官調閱監視器,發現她剎車燈根本沒亮,最後依過失致死罪判她七個月徒刑,緩刑兩年定讞。
台北市第二殯儀館停車場外進進出出的車潮,卻在去年六月一名高姓女樂師開著車來參加公祭在這取票時,車子突然暴衝五公尺撞上經過的母子三人,導致一死兩傷悲劇,而她當時穿的就是雙五公分高的高跟鞋,警方研判可能就是這高跟鞋惹的禍,高姓女子在法庭上跟法官解釋,不知道穿高跟鞋的那隻腳是踩在剎車還是油門,直到法官調閱監視器戳破她的謊言,有沒有誤踩想拿忘記當藉口沒那麼容易,因為法官勘驗影帶,發現事發當時高姓女子車子的剎車燈根本沒亮,顯示轎車是直接衝撞行人,法庭上高姓女子一聽當場坦承犯行。
事發停車票口車道不大,剛好容納一輛車子進出,民眾取票勢必先放慢速度、先煞車,等待車輛靜止後再伸手取票,只是煞車和油門踏板僅僅不到五公分距離,要是車子停的不夠靠近票口,駕駛人的身體和頭一旦伸出車窗取票,靠在油門的高跟鞋可能就會不小心誤踩油門,導致車輛暴衝,雖然高姓女子最後坦承犯行,和被害家屬以六百萬和解,但撞死人的行為仍被高等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她七個月有期徒刑,緩刑兩年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