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計程收費進入倒數計時,九百四十七名末代國道收費員也跟著「數饅頭」。收費員投訴,高公局二○○五年準備推出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C)時,就承諾精簡離職收費員每人加發七個月、約廿餘萬元優退離職金,拖了八年一毛未給;高公局今開勞資協調會,承諾年底解聘時一律發給優退金。
ETC上路前,國道有近一千二百名收費員,二○○六年ETC車道開通至今,陸續裁撤二百五十人,依約,遠通電收及關係企業提供轉業職缺並保障五年工作權,若轉業不成則發五個月薪水的補償金。
收費員林莉雯批評,除遠通的契約保障外,高公局八年前即承諾每位精簡人員加發七個月本薪的優退金,但實際上八年來,沒任何離職人員領到這筆錢;每次詢問,高公局均以「已陳報交通部,還在爭取中」搪塞。上月底,收費員接到高公局發出的轉置權利義務須知,對優退金隻字未提,讓收費員人心惶惶。
收費員張先生說,許多人奉獻畢生青春,患五十肩、膝蓋積水、呼吸道過敏等職業病,高公局卻把後續轉置責任推給遠通。目前收費員輪值班表只排到廿九日深夜,若高公局要求繼續上班,他們要拒上工抵制。
立委蔡其昌說,收費員從事固定、常態性工作,但高公局卻以約雇人員聘用,部分因此不適用勞基法,領不到資遣費,已召開多次勞資協調會爭取比照行政機關裁撤時發給七個月優退金。
高公局坦承,當初卡在政策未敲定全面電子收費、交通部即將組織改造,這筆經費遲未審核通過;上周交通部已核定,保障九百多位收費員年底離職時,都可領到七個月優退金。這筆初估二億元的費用,因沒編預算,將以人事結餘款或國道基金支應。
二○○六年至今已先離職人員,會專案爭取補償同額優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