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自己對婚姻不忠,居然有臉逼小三專情,甚至逼小三跳樓自殺,連火化當天都還在發送她的不雅照,天下竟有這種男人!
用她照片申請臉書帳號
鄭姓男子搞外遇,因小三小芬(化名)打算分手,他竟將小芬的下體私密照PO上臉書,讓她的親友、同事瀏覽,小芬曾哭求放過她,鄭卻回嗆「一起死!我的願望!」小芬身心俱創之下跳樓喪命;士林地檢署認為,鄭逼死小芬,將他依幫助自殺、恐嚇、加重誹謗及違反個資法等罪起訴,辦案人員痛批鄭男:「沒道德,太惡劣!」
46歲鄭男佔有慾強,自己對婚姻不忠,卻要求小芬對他專情,但小芬後來另有男友,想和鄭分手,鄭竟冒用小芬的照片,申請署名為「曾恨」臉書帳號,把小芬的親友、同事、男友共10多人,加為臉書好友,並上傳交往時拍的裸露私密照。
加她男友、親人、同事
去年11月,小芬驚見私密照外流,都是沐浴、半裸、私處等特寫照,她情緒崩潰,哭求鄭男撤除照片,「求求你放過我,要我跪下來求你嗎?」但鄭不理。
嗆「一起死 無怨無悔」
3天後的凌晨,小芬打電話向男友哭訴,透露輕生念頭,又留言給鄭男「毀掉我你就開心了,馬上死給你看!」鄭反而回嗆「一起死,我無怨無悔!因為我只為你活,我活不久了!」當日早上,小芬即從住處15樓頂樓跳下殞命。
父提告 要幫愛女討公道